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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烟台市书画作品大赛”的征文启事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,推动我市书画事业的健康发展,烟台晚报、烟台市文联、烟台画院联合举办烟台市书画作品大赛。现将此次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凡18岁以上的书画工作者和书画爱好者均有参赛资格。
(二)参赛作品包括:油画、中国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版画、书法。题材不限,尺寸不限,风格不限。
(三)请参赛作者先寄作品照片(六寸以上)并附作者简介及联系电话,寄“烟台晚报专刊部书画作品大赛组”收。入围作品将在《烟台晚报》刊登。
(四)所有入围作品将于国庆节期间在烟台画院陈列馆展出。送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五)征稿自《征稿启事》发布之日起,至2009年9月1日止。
(六)大赛将分项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作品奖等,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。
(七)评委会由烟台晚报、烟台市文联(包括美协、书协)、烟台画院的人员组成。
烟台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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